2019年10月27日 星期日

第五次大事記

政三A 邱紹齊 06114124

地面型光電落腳何處? 能源局資訊公開 全台潛力土地一次看

資料出處:TEIA 環境資訊中心 https://e-info.org.tw/node/220888
時間:2019/10/24

內文:
能源局公開資訊,彙整各部會目前閒置、可作光電利用的公有土地及電網資訊公開在「太陽光電單一服務窗口」網站上。目前以雲林縣、彰化縣為大宗,裝置潛量達950MW、546MW,資料會定期滾動更新。
地面型光電涉及土地利用與生態爭議,發展不易。2025年光電20GW的目標,原訂是屋頂型3GW,地面型17GW。由於屋頂型光電進度超前,目標調整為6GW,地面型則下修到14GW。
地面型光電開發常因土地爭議受阻,能源局強調,各部會的盤點已經初步排除生態敏感區,如列出的公有地上有生態或其他疑慮,民眾可以跟能源局反映,或提供給土地擁有機關參考。不過,民間團體表示,只是公開資訊並不足夠,要建立順暢的溝通機制,才能促成合作。

政府公開公有地光電潛量  民眾可提意見

為達成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%,2016年蔡政府上台後就持續盤點閒置可供利用的土地。不過,相關資訊大都落在公有地的標租網或各縣市網站,一般民眾並不清楚。「太陽光電單一服務窗口」則彙整了各部會資訊,提供縣市盤點總量、各類型開發法規,也提供每個區塊的面積、地號、饋線等資料。最新一次資料更新是今年8月。
根據網站最新資料(2019年8月),地面型四大類型的潛在設置面積為:鹽業用地803公頃、嚴重地層下陷區2383公頃、水域空間2721公頃、掩埋場933.8公頃、污染土地587公頃。另提供工業區、文蛤養殖區、國防部營區等光電設置相關資訊。
對於地面型從17GW下修到14GW,能源局組長陳崇憲說明,並非減少的3GW就不做了,只是時程有往後延的彈性。此外,這份盤點僅限公有土地,並未包含私人土地的光電開發計畫。

公開資訊有助溝通  但溝通管道仍須建立

陳崇憲表示,公有地盤點時都已經排除國家重要濕地等生態敏感區。如果民眾仍認為涉及生態議題或有其他疑慮,可來函能源局,能源局會轉土地所屬部門做為開發時的參考。
資訊公開原是善意,並且可及早排除爭議場址,但多數生態專家與民眾都不知道這些資訊的存在。高雄市野鳥學會總幹事林昆海表示,民間團體的人力不足、關注度有限,未必會看到網站。希望能源局能主動與民間團體討論,並建立溝通機制,才能發揮成效。
林昆海以嘉義鹽田光電的開發過程為例指出,當時從4000多公頃的國有鹽灘地,扣除生態敏感區後剩374公頃,再跟保育團體與地方民眾溝通後,最後決定102公頃。這過程說明了再生能源開發要避開的不只是野生動物保護區、重要棲地、國家重要濕地而已,還需要多點社會溝通機制。
心得:
太陽能發電對環境保護是有幫助的,但在實施上仍許考量其他的風險,像是土地的規劃也須避免一些原有的生態區,並非是為了實現綠能目標而捨棄另一項重要的環境資源,我認為開放民眾意見交流是非常重要的,地方上的事物昰在地的人民最有感的,地方與中央的意見能相互交流,才能使政策發展的更順利,另外雖然太陽能發電目前進度超乎預期是值得表揚的,但我認為不該以此作為降低地面型發電產量目標的理由,屋頂型發電進度超前是好事,代表能使用太陽能產更多電,但與地面型發電產量無關,能將太陽能發電產量達到越多正是我們的目標,而不該是怠惰的藉口才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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